网络暴力怎么“了”
08 十 2008 No Comments
网络暴民再惹祸,网络暴力再发生!不过这次的惨剧发生在韩国,受害者是韩国明星崔真实。
韩国明星崔真实因为受不了“公众”的舆论压力自杀之后,网络上关于网络暴力怎么结束的讨论不断。虽然崔真实致死的直接压力并不是网络,但其起因却是因为网络,事态失控也是得益于谣言在网络上的快速蔓延。于是很自然的,如何去控制“网络暴力”,成了一个严肃的议题。
在事发地韩国,当局准备利用“逼死”崔真实一事立法,要求实名上网,“并表示,对在网络上散布虚假消息并习惯性发布“恶帖”的网友,将采取强制拘留调查,并将动员全国9百名网络调查人员,集中进行管制。”同时在中国,因为之前已经发生过诸起因“人肉搜索”导致当事人不负重压的事件,再加上之前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过关于将“网络暴力”写入法律的议题,于是有关如果控制“网络暴力”的讨论再次开始浮现在各社区。
一位署名为“天雨”的网友在网络上这样写道“网络暴力形成的根源不在于匿名。网络暴力会形成规模,最根本的还在于网络的积聚作用。它就是一个场,将原本分散的‘杀伤性’言论集中,伪造成所谓的公众意见,并让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在认识上形成误判,以至很多人甚至还没有意识到,就已经参与到这种暴力之中。最终,这种经聚集后放大的言论,披上了‘公众’的外衣,具有了真实的‘伤人’力量。”
这是网易论坛中一篇帖子所提到的一位网友的论述。我很赞同。国内的网友对此事件基本分为三派,浅资历的网友因为接触传统媒体多一些,对网络的总体感觉仍然是虚幻、不真实,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支持立法;老资历的网友(即网虫)们则分为两派,一部分上网是因为工作性质,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觉得无所谓,另一部分则是活跃于各个社区一线的,这部分网虫中的大多数反对立法,因为他们正好是实施“网络暴力”的主力。
但不管支持和反对的人孰多孰少,有趣的是大家都集中在是否以立法来制约“网络暴力”,反对的是反对立法,支持的也是支持立法,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吗?
“他们自认为是正义的化身,一些法律做不到的事,他们能够做到。”支撑这群网友实施“网络暴力”的正是这种信念。“既然法律不完善,我来代表正义做法律应该做但是做不了的。”结果就成了今天的网络暴力。要结束这场充满“正义感”的战斗,是不是应该考虑如何去完善法律体系呢?是不是应该考虑如何去完善立法制度呢?是不是应该去考虑如何强化法制意识呢?这些才是形成“网络暴力”的源头。有正义感并不是一件坏事,正义感并没有错,那我们为什么要去打击胸怀正义感的人们呢?又有谁能证明这群网友这群愤青被别人利用,才怀着正义感做出坏事的?依我看,想靠立法去制约“网络暴力”只会起反作用!给民众传达一个不好的意识:别管人家的闲事——不管是在现实还是在网络。
其实要控制“网络暴力”我们缺乏的是引导,一种价值观的引导,利用公众榜样告诉大众,什么是好什么是坏,当遇到棘手的事情我们要坚持哪些原则,应该要怎么做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这次参加完梁朝伟刘嘉玲的婚礼回来,在机场打了记者的李亚鹏就给大家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:男人要能在关键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挺身而出。经过这一事件,我相信那些本来还会畏畏缩缩,想着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的男人们以后一定不会再犹豫了。这就是引导,引导的效果好过千百部法律。法律的约束真正起效果不只一两代人的时间,起码要3代人,因为法律是强制性改变人们的行为,引导就不同,先用事实让大众心服,然后大众自然会亿葫芦画瓢。
那些想要靠立法制约“网络暴力”的人们,你们难道没有发觉什么事情只要到了非法律不可的地步,就一定会流血吗?立法其实是以暴制暴,以国家机器的暴力机关去治理那些“网络暴徒”。可是那些满腔正义感的网民他们真的是“暴徒”吗?他们的做法可能是比较愚昧,不过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,一件事情有一半是对的,就因为最后的结果错了,得不到大家的安慰、鼓励、诚恳地告诫,就一棒子打死,连好的一半也打死,从此以后连有这种想法的人都不再出现就是好的。“中国人多,方便管理。”还真TNND有“中国特色”。
中国的那群网络愤青已经到了需要一个榜样的时候。在这么闹腾下去,到我们亲爱的DANG学习韩国实行实名制上网的时候,绝对是个几败俱伤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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